2007年12月26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二版:实话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职工要共享发展成果
吴杭民

  临沂市日前公布《关于加强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宏观调控的实施意见》,以进一步完善全市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,其中规定:一线职工未增加收入的企业,不得通过任何方式为领导层增加收入。
  毫无疑问,增加普通职工的工资收入,有利于减轻广大民众的生活焦虑感,从而为构建和谐劳资关系、和谐社会奠定必要的基础,不仅深得民心且意义深远。但是,在现实的劳资关系下,“给普通职工涨工资”的目标,让很多人都有着太多的担忧。所以,工资只涨老总不涨员工确需铁腕来整治,以杜绝“穷庙富方丈”现象,切实维护职工的“加薪权”,使职工共享企业的发展成果。